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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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中心机房桥架项目通过验收的公示

阅读次数: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职院党发〔2022〕47号)文件精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方组织验收小组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中心机房桥架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验收结论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受理电话:0951-2135102。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邮政编码:750021。